腳手架搭設前,工程技能負責人應按本規(guī)程和施工組織設計需求,腳手架出租向搭設和運用人員做技能和安全作業(yè)需求的交底。
2)對門架、配件、加固件應按規(guī)則需求進行查看驗收;禁止運用不合格的門架、配件。
3)對腳手架的搭設場所應進行整理、平坦,并做好排水。
4)基礎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方位線,墊板、底座安放方位應精確。
5)腳手架出租搭設門架及配件應契合下列規(guī)則:
① 穿插支持、水平架、腳手板、銜接棒和鎖臂的設置應契合JGJ 128—2000第6.2節(jié)需求。
② 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運用于同一腳手架。
③ 腳手架出租門架裝置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,并逐層改變搭設方向,不得相對進行。搭完一步架后,應按JGJ 128—2000第7.4.5條需求查看并調整其水平度與筆直度。
④ 穿插支持、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裝置及時設置。
⑤ 銜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、搭鉤有必要處于鎖住狀況。
⑥ 水平架或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(xù)設置,腳手板應滿鋪。
⑦ 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,鋼梯的兩邊均應設置扶手,每段梯可跨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機。
⑧ 欄板(桿)、擋腳板應設置在腳手架操作層外側、門架立桿的內側。
6)加固桿、剪刀撐等加固件的搭設除應契合本標準第6.3節(jié)的需求外,尚應契合下列規(guī)則:
① 加固桿、剪刀撐有必要與腳手架同步搭設。
② 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,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連牢。
7)連墻件的搭設除應契合JGJ 128-2000第6.5節(jié)的需求外,尚應契合下列規(guī)則:
① 連墻件的搭設有必要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,禁止滯后設置或搭設結束后補做。
② 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時,應選用確保腳手架安穩(wěn)的暫時拉結辦法,直到連墻件搭設結束后方可撤除。
③ 連墻件宜筆直于墻面,不得向上傾斜,連墻件埋入墻身的有些有必要錨固牢靠。
④ 連墻件應連于上、下兩榀門架的接頭鄰近。
8)加固件、連墻件等與門架選用扣件銜接時應契合下列規(guī)則:
① 扣件標準應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。
② 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~60N·m,并不得小于40N·m。
③ 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際長度不該小于100mm。